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,教育师生学习、掌握安全知识,保证教师安全工作,学生健康成长,人民财产不受损害,办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,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四有人才,特制订本措施及制度。
一、校内
1、每期开学前,学校组织专人检查校园不安全隐患,一经发现,能清除的坚决清除,不能清除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。 2、开学以后,把“学习安全制度,强化安全意识”作为开端教育的重要内容,并要求学生制订新学期个人安全措施。
3、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。
4、在校期间始终把贯彻执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工作抓实抓细抓紧。因为许多事故的发生,主要是由于学生的行为不规范造成的。
5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,不许过早到校,上课期间不得私自走出教室,更不许走出校园。
6、学生放学时,必须分班站好路队方可离校,上学只能走校门,不许抄小路、翻围墙。
7、学生课间活动,不许爬走廊栏杆,不许在走廊上作剧烈活动,上下楼梯要互相谦让,大的让小的,健康的让体弱的,不许越位和拥挤,更不许扒在楼梯扶手上向下滑。
8、学生在课间活动中,只能做学校允许的既有益于健康又文明的活动,不许舞棍弄棒、追逐打闹。
9、学校门卫一般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,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;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。
10、学校有施工队时,学校一是要求施工队增设保证师生安全的防护设施,二是严格要求师生不得随便走近或进入施工现场。
11、校内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,都必须把保证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。
12、无论谁在学校开办的食堂、小卖部,学校都严禁他们向师生出售腐烂、变质和不卫生食品,谁造成事故谁负责。
13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,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。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,学校及时采取措施,必要时请防疫站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;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,必须休学治疗。
14、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、电教器材、体育器材,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,该报废的坚决报废,保证师生安全使用。
15、一般情况下,教室北侧窗户不得拉开,需要拉开时,必须关紧纱窗;需要擦玻璃时,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,不允许攀上窗户擦洗。
16、冬季师生在室内生火取暖时,要搞好通风设施,预防煤气中毒。
17、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。上课期间,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,对严重违纪的学生,要采取严肃批评、说服教育,给予出路,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,严防矛盾激化,避免产生不良后果。
18、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,要认真组织,严格管理,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,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。
19、由班级、级段、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,都必须严密组织,置安全工作为第一位,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。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。
20、节假日期间,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,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。
21、机动车辆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。
二、校外
1、在上、放学路上,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,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,这些地方不安全因素较多,私自进入,不仅影响工人的正常生产和施工,而且容易造成事故。
2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,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。
3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,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。上、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,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。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,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,发现行迹可疑人员,应想法告诉老师、家长或公安部门。
4、无论在任何地方,任何情况下,都不爬沟上崖,不上树、不到井边、河旁、危房、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。
5、不接触低压带电体,不靠近高压带电体。
6、不经家长同意,不随意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;否则,不仅浪费钱财,搅乱四邻,而且容易出现危及自身安全的事故。
7、自己不玩火,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、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,以免引起火灾事故。
8、要做文明的游戏,不舞棍弄棒,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。
9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不恶语伤人,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,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。
10、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,在没有防护措施时,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,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。
三、交通安全
1、每年的三、十月请交警大队交警为全校师生作一次关于交通安全的报告会,会后组织师生讨论查找交通违章的人和事,以事究其危害,以此强化交通安全意识。
2、由于值日老师不负责,而在校门口造成的交通事故,要追究值日老师的责任,行走途中学生不能随便下路队。
3、由于学生值日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单独放学时,要求学生坚持“一站、二看、三通过”的原则通过公路。
4、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,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,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,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。
5、学校要求在放学、上学时由其家长接送。由于家长不负责,而造成的事故,则由其家长负责。
6、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,注意交通安全。只走人行道,不进入快车道,不能任意跨过公路,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,也要坚持“一站、二看、三通过”的原则;更不允许追、投、扒过往车辆。
7、为确保学生上、放学路上的安全,根据公安部门规定,学生上学一律步行,不准骑自行车进校。
四、责任
本措施和制度的制订在学校,修订完善在全校师生;落实有关措施在有关科室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和家长;执行有关制度在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。为保证本措施和制度的贯彻执行,特明确如下责任:
1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后,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其责任大小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政法机关论定。
2、校长作为学校全面工作的负责人,将追究下列有关人和事的纪律责任:
①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者,校长将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政法机关追究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;
②校长责成有关科室人员解决和落实的有关安全措施,因相互推诿,落实不力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由此带来的后果同校长共同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;
③本文中的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和执行,属于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,如执行不力,贯彻不具体,一经发现,限期整改,若不执行,严肃批评,扣发奖金,直至解聘。若由此带来不良后果,同校长共同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④本文中的有关措施和制度中,属于家长或监护人执行的,若执行不力,或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后果,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。
对本安全措施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,学校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,对执行好的,没有任何事故发生的班级,学校要给予奖励;对执行不力,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,把事故、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